文档编号:LTR-OP-001 版本:v0.1 制定日期:2026-04-28 适用单位:光蚀纪半导体材料(湖州)有限公司 适用岗位:业务员、销售人员、客服人员
第一条 适用范围
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、客户对接、订单处理、客户服务的业务员。
第二条 上岗资格
- 经过本公司三级安全教育(厂级 / 部门级 / 岗位级),考核合格
- 接受过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专项培训(不少于 8 学时)
- 熟悉本公司经营品种 SDS(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)
- 通过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》考核
- 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合格
第三条 客户资质审查(最关键)
依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第 28 条:
3.1 销售前必查
| 客户类型 | 必查证件 |
|---|---|
| 危化品经营企业 |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(经营范围匹配) |
| 危化品使用企业 |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(如适用) |
| 一般工业用户 | 营业执照 + 经营范围 + 用途说明 |
| 科研单位 | 单位介绍信 + 用途说明 + 实验室管理证明 |
3.2 证件有效性核查
- 证件未过期
- 证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销售品种
- 证件真实性(必要时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信用查询系统核查)
- 证件复印件入档保存
3.3 拒绝销售情形
- 客户证件过期 / 经营范围不含
- 客户身份可疑(个人客户买大量、用途不明)
- 大额现金交易
- 客户拒绝提供用途说明
- 平台预警:客户在失信名单 / 安全事故名单
→ 平台自动拒绝订单,业务员不得人为绕过。
第四条 接单流程
客户询单 → 客户资质核查 → 库存确认 → 报价 → 客户确认 → 录入 HCM-SMC 平台
↓
系统自动法规核查
↓
安全管理员审批(剧毒 / 大额)
↓
确认订单
第五条 销售合同要点
- 含安全条款(客户承诺合法使用、不得转售给无证单位)
- 附 SDS(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)
- 应急联系人 + 24 小时电话
- 运输方式约定(仅持证承运方)
- 客户签收回执(需有应急联系电话备案)
第六条 SDS 提供义务
依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第 24 条:
- 每次销售必须向客户主动提供最新版 SDS
- SDS 内容含:危险特性、储存运输、应急处置、毒理数据、急救
- SDS 中文版(必备)+ 英文版(出口客户)
- 客户签收 SDS 留存记录
第七条 出库交付
- 复核客户资质 + 数量 + 包装
- 装车前安全检查(包装完整、标签清楚、押运员资质)
- 提供 SDS + 应急联系电话
- 客户签收 + 留存运输回执
第八条 可疑订单识别与上报
发现下列情形 → 立即上报安全管理员(王婧)+ 主要负责人:
- 客户身份可疑(询问规避、地址不实、联系方式不固定)
- 用途说明不合理(与所购品种不匹配)
- 大量、连续、急单(明显超过正常使用量)
- 涉及易制毒、易制爆、剧毒品种(即使本公司未经营也要警觉)
- 现金交易、第三方代付
- 客户要求隐瞒发票、规避海关、伪造单证
→ HCM-SMC 平台有"可疑订单上报"按钮,匿名提交也行。
第九条 客户安全告知
销售完成后,向客户提供:
- 化学品的危险特性
- 安全储存条件
- 应急处置说明
- 24 小时应急联系电话
- 客户应当告知本公司任何使用过程中的事故 / 异常
第十条 个人安全防护
业务员进入仓储区、装卸区、客户工厂时:
| 场景 | PPE |
|---|---|
| 仓储区参观 | 防护眼镜 + 防化手套 + 防护服 |
| 装卸现场 | 全套 PPE(防化服 + 全面罩 + 防化手套 + 防化靴) |
| 客户工厂 | 依客户要求 + 自备基础 PPE |
| 一般办公 | 不需 PPE |
不得在未着合格 PPE 的情况下进入装卸 / 储存现场。
第十一条 信息保密
- 客户名单、用量、采购周期 → 商业秘密
- SDS 不属保密(必须公开提供)
- 内部安全制度可向客户简要介绍(增信)但具体细节保密
- 离职后保密义务持续 2 年
第十二条 HCM-SMC 平台对应功能
| 流程 | 平台功能 |
|---|---|
| 客户资质核查 | 系统自动调取客户证件库 + 国家信用查询 API |
| 经营范围比对 | 自动比对客户证件范围 vs 销售品种 |
| 订单录入 | 必填项检查 + SDS 自动附加 |
| 法规推送 | inline 推送对应法规 + Why-Card |
| 可疑订单上报 | 一键上报,自动通知安全管理员 |
| SDS 提供留痕 | 客户签收时间戳 + 数字签名 |
| 销售记录归档 | 全周期不可篡改保存 ≥ 3 年 |
第 5 条方法论应用:业务员每次接到含均三甲苯(易燃液体)订单时,平台 inline 推送"客户许可证有效期 + 经营范围核对 checklist + 历史问题客户警示",即使是老客户也每次提醒。
第十三条 违规处置
| 情形 | 处置 |
|---|---|
| 未核查资质擅自销售 | 警告 + 解除劳动合同 |
| 未提供 SDS | 警告 + 行政处分 |
| 隐瞒可疑订单 | 解除劳动合同 + 报告应急局 |
| 收受贿赂规避审查 | 解除劳动合同 + 报告公安 |
| 泄漏客户机密 | 民事赔偿 + 解除劳动合同 |
第十四条 法规依据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第 24、28 条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
- 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第 35-39 条
第十五条 附则
本规程由安全管理员(王婧)负责修订与解释。
编制人:王婧(安全管理员) 审批人:王婧(主要负责人) 生效日期: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