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档编号:LTR-SAF-005 版本:v0.1 制定日期:2026-04-28
第一条 目的
加强本公司经营场所、设施、设备的安全管理,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持续符合法规要求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包括但不限于: - 办公场所、储存场所(如有) - 消防设施(灭火器、消防栓、烟感、应急照明、疏散指示) - 防爆电器、防静电设施 - 通风设备 - 应急装备(洗眼器、淋浴器、应急工具) - 装卸设备(如有) - 计量器具(电子秤、量筒、温湿度计)
第三条 设施设备的购置、安装、验收
- 选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(GB)的产品,不得采购无 3C 认证、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
- 安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
-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,验收记录归档
第四条 日常维护
| 类别 | 频次 | 责任人 |
|---|---|---|
| 灭火器 | 月度外观 + 年度检测 | 安全管理员 |
| 消防栓 | 季度试压 | 第三方检测机构 |
| 烟感 / 应急照明 | 月度功能测试 | 安全管理员 |
| 防爆电器 | 月度防爆完整性 | 安全管理员 |
| 防静电接地 | 半年度阻值测试 | 第三方检测 |
| 通风设备 | 月度运转 | 设备管理员 |
| 洗眼器 / 淋浴器 | 周度水流测试 | 安全管理员 |
| 计量器具 | 年度校准 | 第三方计量机构 |
第五条 维修与禁用
- 设施设备故障 → 立即禁用 + 挂牌
- 维修需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或单位
- 维修后试运行合格方可恢复使用
- 报废前由安全管理员评估对安全的影响
第六条 HCM-SMC 平台对应功能
| 流程 | 平台功能 |
|---|---|
| 设备台账 | 全部设施设备唯一编号 + QR Code |
| 巡检任务 | 按频次自动派单到责任人 |
| 巡检回执 | 扫码 + 拍照 + 检测数据上传 |
| 异常告警 | 检测数据超阈值 → 自动告警 |
| 维修流程 | 故障登记 → 派单维修 → 验收销项 → 闭环 |
| 校准提醒 | 到期前 30 天提醒,到期未校准锁定使用 |
第七条 法规依据
- 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法》第 21 条
-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
- 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》(GB 50140)
第八条 附则
本制度由安全管理员负责修订与解释。